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查阅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榕城分厅(http://www.ctenjz.com/sy/zwdh/czxx/)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经区级单位备案,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他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等。
(三)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南;行政事业性的收费项目、依据与标准;其他办事项目的办事指南。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各种重要政务活动,如重要工作、专项活动、重要会议、上级视察等,以及本机关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各类政务动态;本机关的重大、重要事项需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告知、宣布的通知公告。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财政预决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属本机关职能,须向社会公开的各类统计资料;本机关正科级以上的人事调动和本年度的公务员招录情况等的人事信息;本机关承担的、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各种项目信息;本机关的主要工作规划和计划,重要事项的计划、进度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东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ctenjz.com/sy/zwdh/czxx/)查阅。
二、获取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http://www.ctenjz.com/sy/zwdh/czxx/)本单位还将采用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布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公众也可到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查阅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联系地址为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1:30 、14:30-17:30。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关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36310,传真号码:0663-8726139。通信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52200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1:30 、14:30-17:30。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3080/choice
(三)提出申请。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dzb310@126.com)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63-8736310,传真号码:0663-8726139。通信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52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办事处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