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乙方思维”,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服务为重点,制订自然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 65 项任务,已出台措施3 批共 33 条,全面梳理印发自然资源支持产业发展政策20 类共 173 个文件,一体化统筹用地用海用矿,多维度打造高效服务平台,全链条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理顺管理机制,试点经验获省宣传推广
为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自然资源局组建全省第一个规划技术联盟,搭建全市规划“一张图”,为项目落地提供精准服务,为全市产业布局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严格落实控规单元管理,推进土地规划、征收、供应、建设、登记全流程规范化,做到补边补角盘活存量、项目策划优化增量、统筹指标精准投放,将原本空间无序、权属复杂、利用低效的土地重新规划整合,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健全土地征收补偿机制,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有效避免征地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为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土地供应,增强了揭阳在全省的土地竞争优势,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经验第一个获省宣传推广。
深化审批改革,项目审批效率刷新纪录
服务再提升,审批再提速。在推进“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门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突出抓好“三减一高”(减申报材料、减办理环节、减审批时限,高效率服务),公布推出 33 条措施,涵盖用地用海用矿、建设工程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包括实现容缺机制、承诺制、豁免、并联审核审批等。
经过改革,建设项目测量次数从 11 次减至 3 次。项目报建环节的审查提前到土地出让,推行带方案出让,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时限从 20 个工作日缩减至 5 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实现“出让即报建”。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互联网+”,全市实现一窗受理同城通办,全面实现一般登记 3 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 1 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银行、企业和个人,实现一站式办理,新开发小区实现“交房即领证”。
去年,为迅速做好揭惠铁路用地预审与选址,该局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和申报材料相关工作,2 天完成内部会审,4 天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厅窗口,27 天同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土规调整、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刷新了我市大型项目审批效率最高纪录。
强化要素保障,全方位满足项目需求
紧紧围绕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多渠道争取国家及省支持,全力抓好用地用海用矿保障和服务工作,高效率服务产业引进。
用地保障方面,争取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预下达建设用地规模达到 133.5 万亩,新增 18 万亩,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市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争取应急规模 5000 亩,解决近期重要项目的建设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 年共争得新增建设用地 10848亩,其中市级 3540 亩指标,为近几年最多,使用国家及省指标 7308 亩;全市共征收补偿 14720 亩,形成一大批可报批的土地储备;全市供应土地 163 宗,面积 9914 亩,截止去年年底,我市可以整合使用已批未供的储备土地 3.7万亩,为重大产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提供用地保障。
用海保障方面,争取国家和省在海岸线修测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面予以支持,满足重大项目用海需求,主动做好用海审核审批,中石油广东石化变更工程用海、国电投海上风电于 2020 年 8 月、9 月获国务院、省政府用海批准,国电投前詹通用码头、惠来电厂、神泉示范性渔港等用海需求得到省政府支持,我市“阳光用海”得到上级部门和企业好评,在全省系统作为典型推广。
用矿保障方面,向县级下放普通砂石土类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全市采石场指标增加到 47 个,属粤东地区最多,新增选址 5 个,可有效保障建设的砂石需求;获省批准作为海沙利用试点城市,多渠道为项目落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同时,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该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制订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切实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整治,积极探索推进问题楼盘的解决,构建健康有序的土地使用市场。2020 年全市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557 宗,拆除违法用地 56 宗面积 265 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91490 平方米,落实复耕 1575 亩;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管控收回,促进土地再整理再开发再利用,阶段来收回建设用地 26 宗 面积1150 亩,整合形成 9 个可招商可出让地块,其中佳兆业未来城、中骏世界城、青峰四季里等地块已公开出让并开发建设;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制订建设指引,下放管理权限,指导农村有序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表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项目落地用海、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要素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做出自然资源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