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近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举行江春鹏、方海森同志见义勇为确认和颁发抚恤金、奖励金仪式。
据了解,7月26日16时许,江春鹏(男,26岁,生前系某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惠来)开关站工程师)与同事王某、马某、辛某到惠来县前詹镇赤澳村附近海边游玩,江春鹏在沙滩上没有下水,马某、辛某在浅水区玩,王某则趟行到海水齐腰深处玩耍,期间被海浪冲击踩空落水并呼救。江春鹏见状从岸上冲下海救人,后拉住王某并抓到一个桶状泡沫浮标,二人遂同抱趴在浮标上面,不料海浪太大,江春鹏被拍打脱离浮标并卷走。马某、辛某因不会游泳只能在海边呼救,当地村民方海森(男,34岁)听到呼救后,赶紧下海将王某救起。约10分钟后,江春鹏被海浪卷回岸边,同伴对他进行急救,但已无生命体征,后医生赶到确认江春鹏已溺水死亡。按照《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惠来县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确认江春鹏、方海森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
江春鹏、方海森不惧危险及时伸手援救的行为引起全市各界关注,其崇高精神体现了揭阳人民的精神风貌,也是全市人民的骄傲和全社会学习楷模。在仪式上,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为江春鹏家属颁发《见义勇为确认书》和抚恤金,为方海森颁发《见义勇为确认书》和奖励金。
近年来,我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断完善见义勇为保障和奖励机制,使扶正祛邪、助人为乐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