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安全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多变传播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实用知识,让全社会重视安全,共同守护平安。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市安委办联合普宁市安委办组织举办安全知识的演示、宣传活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参与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
当天,市安委办、普宁市安委办在普宁广场设置展板,向群众详细解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普宁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也设立咨询展位,发放相关的安全知识小册子(见图。通讯员 摄),讲解演示应急救护措施和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等安全应急知识。
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展位集中宣传各种安全知识,让群众收获满满的干货,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更好地将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正在参观的陈先生对记者说:“通过参观学习展板这些安全知识,回去我会把这些向我身边的朋友进行宣传,用在我生活和工作上。”
普宁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普宁市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直接交流互动的方式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接下来将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更好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