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粤财金〔2020〕2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及再评价、后评价工作,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绩效评价结果安排相应支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具体标准,合规履行预算编制、申报和执行程序;项目实施机构要在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对PPP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各参与方应加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监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必要时可引导和规范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PPP项目绩效管理,加强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
二、坚持科学规范,确保公平有效
PPP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应坚持科学规范、公平有效原则,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绩效目标和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客观合理;绩效监控要以目标为重要依据,全程跟踪、及时纠偏;绩效评价流程要严格规范,方法要切实可行,基础数据和资料要真实准确。
三、强化结果应用,提高项目绩效
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要与当年运营补贴支出完全挂钩,使用者付费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当年收益挂钩。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相应支出。对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对无绩效考核机制的PPP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四、推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切实做好PPP项目信息公开,推动PPP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并协调各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及时提供和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PPP项目管理的透明度。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2日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doc
财 政 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