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榕城区国有企业情况报告
榕城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对国资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国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我区国资发展提供保障。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后续工作。
2020年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已完成,2022年继续完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后续工作,对已出清重组的“僵尸企业”进行“回头看”,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不出纰漏。3月我局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11户“僵尸企业”管理人的决定书后,配合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督促以上11户“僵尸企业”做好相关办理接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后续工作。
(二)做好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揭榕财〔2022〕36号),对我区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区国有企业资产家底,进一步强化企业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现清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接下来,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特别是闲置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优先选择有一定资产资源且历史遗留问题较少的企业盘活国有资产,探索将辖区范围内优质国有资产注入揭阳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揭阳市榕城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壮大区属国有企业规模,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