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南峰塑胶鞋业有限公司塑料鞋及工艺鞋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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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南峰塑胶鞋业有限公司塑料鞋及工艺鞋生产建设项目 | 揭阳市南峰塑胶鞋业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东山村工业区 | 佛山市奔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00㎡,建筑面积为8070㎡;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粉碎机2台、搅拌机10台、滴塑生产线1条、上胶流水线1条、注塑鞋机9台、针车10台、冲剪机1台、修边机4台、PU成型流水线2条、包装流水线1条;主要从事塑料鞋制造,投产后年产塑料鞋680吨、工艺鞋80万双;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滴塑、注塑成型工序和上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及上胶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滴塑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灌;远期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的较严者。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新型的低噪设备,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地降噪、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采用封闭车间隔声,集中消声、吸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喷淋沉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UV灯管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公司回收;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