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潮东产城融合综合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路1、规划路5及延长线、规划路9、规划路13、紫陌桥)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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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潮东产城融合综合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路1、规划路5及延长线、规划路9、规划路13、紫陌桥)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潮东片区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2381.29㎡,长度为5.137km;项目属于城市道路新建工程,为揭阳市榕城区潮东产城融合综合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路1、规划路5及延长线、规划路9、规划路13、紫陌桥);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建设规模合计总长5137米,包括规划路1、规划路5及延长线、规划路9、规划路13、紫陌桥及配套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燃气等管线设施。不包括建设标准化厂房,宿舍楼,商贸酒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总投资为4534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10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对易于生扬尘的场所,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设置防尘或围栏防护设施,对易起尘的物料采取遮盖措施,不长时间堆积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等;运输弃渣的自卸汽车在装渣后应按规定配置防撒装备;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减速行驶;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 2.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隔油沉沙池、排水沟等设施,以收集清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走处理;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期间地面水的排放方式结合道路雨水、污水管网的规划一起进行组织设计,防止乱排、乱流。 3.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设置敏感区移动声屏障;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弃土方应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