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怡丰五金制品加工厂电泳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8日至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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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怡丰五金制品加工厂电泳件生产建设项目 | 揭阳市榕城区怡丰五金制品加工厂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石头工业园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8.81㎡,建筑面积为718.8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电泳生产线2条、除油槽2个、水洗槽8个、陶化槽2个、电泳槽2个、热风炉2套、烤箱2套、制纯水设备2套;主要从事五金电泳件生产加工,年产五金电泳件5000吨;项目总投资为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2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及固化、生物质燃烧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经“SNCR脱硝+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近期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回用于周边绿化;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梅云西片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要求的较严者。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厂区内的构筑物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居民居住区的位置;定期维护设备,保证厂界达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要求,避免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废反渗透膜、废砂纸及粉末、炉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超滤膜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超滤膜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反渗透膜、废砂纸及粉末、炉渣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