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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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省揭阳 市榕城区揭阳大桥西侧空地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括4个部分,分别为: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位于揭阳大桥西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占地面积 8963.70m2;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0.7km,将厂区尾水引至祠堂涌、东乡涌,作为生态景观用水;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管径DN300~DN600,约 14.50km;对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周边堤围进行建设,长度约 240m;项目总投资为24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4352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产生的恶臭,臭气由生物除臭处理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m3/d。包括处理本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污泥脱水分离出的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厂区内的构筑物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居民居住区的位置;泵房内水泵采用进口的低噪声源强设备,降低噪声,并定期维护设备,保证厂界达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要求,避免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废紫外灯管、废包装材料、过期药剂以及少量生活垃圾等;过期药剂、废紫外灯管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污泥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栅渣、沉渣、废包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