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北部片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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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北部片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楼后渠出水口南侧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占地面积16985.7m2,建设形式为半地下式;新建一根DN1000 压力污水管,设计起点位于东山区2#污水泵站,设计终点位于本工程新建水质净化厂,管长约 2km;对临江北路北河大桥至东山区2#污水泵站段现状DN1000~DN1400沿江截污主干管进行检测、修复和新建,涉及管长约 7.3km; 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300~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2.5km,将厂区尾水引至龙石村、望龙头村附近水体,作为生态景观用水;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范围为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和临江北路以西区域,污水管道管径DN300~DN800,总长 度约24.24km;项目总投资为62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2984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加强洒水降尘和车辆停放管理及加强维护保养,敏感区域工地周边设置移动式2米以上的波纹板;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区及污泥区产生的恶臭,将产生臭味的建筑物进行加盖或加罩处理。 2.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程用水、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车修理系统含油污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分离出的污水,运营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厂区内的构筑物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居民居住区的位置;泵房内水泵采用进口的低噪声源强设备,降低噪声,并定期维护设备,保证厂界达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要求,避免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为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原料废包装、过期药剂及少量生活垃圾等;过期药剂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污泥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栅渣、沉渣、废包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