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关于榕城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榕城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9月25日在揭阳市榕城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揭阳市榕城区审计局局长  魏伟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财政管理审计、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在维护民生利益、促进经济安全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完成审计(审计调查)项目合计18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8232.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收支调整的决定,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3851.56万元,总支出206451.78万元,年终结余结转5739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130万元,总支出30989万元,年终结余结转3141万元。

        ——强化管理,切实增强主业意识。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树立管财理财、保障运转的主业意识,加强收支管理。进一步完善抓收入的组织保障机制,千方百计挖掘税源,堵塞征管漏洞;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力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统筹兼顾,确保财政正常运转。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统筹财政资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的意见》、《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17年各部门、单位预算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收回总预算统筹,有效的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公职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等基本支出,较好地履行政府事权支出责任,确保了财政正常运转。同时,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将有限财力更多的向民生领域倾斜。

        ——依法理财,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基层延伸,有效规范街道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执行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将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自身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内控制度的监督,有效减少风险。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能按照审计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财政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支出管理,确保工资、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一些应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列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年底,区财政局综合股“暂存款”各明细户659.8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列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至2018年7月底,综合股尚未上缴国库10.24万元)。

        (二)上级专项补助款未及时足额拨付用款单位。2017年上级对榕城区追加专项补助款共115330.97万元,至2017年底区财政局共拨付91737.01万元至各部门、单位,尚未拨付的金额为23593.96万元(至2018年6月底,尚未拨付的金额为18644.40万元)。

        (三)少列预算支出。2017年底区财政局预算股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40.3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260.84万元,共19501.16万元做调账处理,由相关科目调列“其他应收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年度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2017年区教育局年初经批复的预算计划为17802.37万元,该指标含全区教育公用经费及区直各学校经费,而非区直学校除教育公用经费外的预算计划不在该部门预算计划中体现。

        (二)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列收列支其他收入,涉及金额26.47万元。区民政局在“其他应付款”各明细账户中列收26.47万元,并在各自账户列支出。

        (三)部分进账列支单据不合规,涉及金额9万元。区民政局在经费支出中存在使用普通收款收据作支出凭证的行为。

        (四)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要件不足,涉及金额7.07万元。区民政局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除少部分有接待公函外,大多数无接待公函,报销要件不足。

        (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1.区民政局收取协作费0.66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抽查反映,区教育局超出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办公费用0.66万元和扩大范围支付费用0.07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统筹审计力量,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共开展审计项目11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573.4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是:

        (一)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单位5个,金额1009.93万元;

        (二)进账列支单据不合规,涉及单位5个,金额908.12万元;

        (三)违规收取工作经费及支持款,涉及单位2个,金额210.70万元;

        (四)部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单位3个,金额137.26万元;

        (五)修缮工程结算未经区财政审核,涉及单位4个,金额122.82万元;

        (六)公务接待费报销要件不足,涉及单位2个,金额79.86万元;

        (七)国有资产收益没有上缴国库,涉及单位2个,金额32.11万元;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单位2个,金额29.19万元;

        (九)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列收列支其他收入,涉及单位1个,金额26.31万元;

        (十)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单位1个,金额10.93万元;

        (十一)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单位1个,金额5.91万元;

        (十二)超范围支出,涉及单位1个,金额0.26万元;

        (十三)库存现金结余额较大,涉及单位1个。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区科技局等单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科技局等单位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创新驱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区科技局等单位在贯彻落实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科技人才创新激励措施、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未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2. 区科技局等单位在贯彻落实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进展较慢。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组织对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榕城区国有、集体企业有关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基本上能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是:

        1.部分企业棚户区改造资金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至2017年10月,揭阳市区金属制品厂房屋征收补偿款975.97万元、揭阳市区日用家具厂1004.02万元、揭阳市锁厂揭阳市厨房设备厂房屋征收补偿款共1033.49万元,揭阳手表厂资产处置(含设备、材料等)53.44万元,共计3066.92万元,均未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

        2.部分企业将房屋征收补偿款存于个人账户使用。揭阳市榕城区塑料厂、揭阳市锁厂揭阳市厨房设备厂将房屋征收补偿款存于个人账户使用,涉及金额440.26万元,并产生银行利息0.29万元,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

        3.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揭阳市区金属制品厂部分支出以自制凭证和普通收款收据进账,且没有加盖商家印章和相关明细资料;揭阳市榕城区塑料厂、揭阳市锁厂揭阳市厨房设备厂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的凭证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装订成册。

        (二)组织对区农业和水利局(含下属、归口管理的单位)2017年度资产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区农业和水利局(含下属、归口管理的单位)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年度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是:

        1.其他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区农业和水利局及其下属二个国有企业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挂账达一年以上的款项共357.45万元,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中挂账达一年以上的款项共275.31万元;

        2.部分进账单据不合规。区农业和水利局2017年1-12月期间,在经费支出中使用普通收款收据列支5.27万元,没有取得发票;

        3.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要件不足。区农业和水利局2017年1-12月期间,在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5.27万元,除少部分有接待公函外,大多数无公函,报销要件不足。

        (三)组织对“五路一河”征收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基本上能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是:

        1.拆迁档案不完善。部分部门、单位存在勘察表填写不完整、土地使用证明上的业权人与实际被征收人缺乏关系证明、被征收房屋拆分依据不足并领取多份一次性奖励、被拆迁人债务未理清而领取拆迁补偿费、继承财产证明材料不足、部分拆迁户评估内容影像资料不全等问题;

        2.多计提拆迁基础工作经费。西马街道办事处“五路一河”拆迁面积3066.51㎡,按照12元/㎡的标准计算拆迁基础工作经费应为3.68万元,而实际在拆迁专户预拨拆迁基础工作经费5万元,多计提1.32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六、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一)努力增收节支,完成新年度预算计划。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要依法强化收入征管,挖掘收入潜力,积极培植税源,全力组织收入,使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工作全过程均作出了规定,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各预算部门、单位了解掌握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对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管。要认真做好预算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提高我区预算管理水平。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资产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资产变化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财政资金形成的公共资产应及时清理结算,按相关规定办理验收,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明确权属。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加以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要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要提请政府督查和追责问责,增强审计监督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