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30日在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榕城区审计局局长 林奕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强化措施抓好收入管理。一是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年落实减税降费2.02亿元,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对冲企业经营困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开展市场主体专项普查,着力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零星税源的征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各街道全年完成房、土两税6692万元,实现增长20%目标。三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全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实现增长2.4%,是自2019年以来首次实现了收入正增长。
——持续深化成本绩效理念。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落实“三保”支出责任,统筹财力保障重点项目。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自觉性,2021年全区实际采购比计划节约233.24万元。三是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全年共审核工程预结算233宗,核减金额18397.46万元,核减率11.6%,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成本。四是贯彻预算绩效理念,明确将预算绩效目标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完成仙梅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对申报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一是教育方面,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年教育财政支出64872万元。二是社会保障方面,兜牢并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有效发挥财政托底兜底作用,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38万元,共落实各项底线民生保障资金18068万元。三是医疗卫生方面,对我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21年共投入资金1012万元;对我区4家公立医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给予40%补助,2021年共增加补助约176万元;足额配套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427万元。四是社会治理方面,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落实扫黑除恶、禁毒、法律服务等资金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注重统筹补齐民生短板。一是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争取6亿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8个新开工和2个在建续建项目,有效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整合用好涉农资金,2021年统筹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6366.27万元,用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共31个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29个。三是用快用准直达资金,2021年争取中央、省各类直达资金73412万元,资金实现100%分配,整体支付进度95.02%,有力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有效增强“三保”能力。四是瞄准用足政策支持,全力争取各项政策资金,争取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资金6245万元,涉企扶持资金357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365万元等专项资金。
——厚积薄发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完成业务流程梳理、数据迁移等各项工作任务,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简化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优化支付方式。三是推进非税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业务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和数据服务标准化。四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农村财务检查、涉农专项资金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及2021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责。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各有关单位、部门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能按照审计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部门未及时整改的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1年度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2529万元、总支出289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7825万元、总支出586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万元、总支出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422.03万元、总支出30527.0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服务保障省委“1+1+9”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5万元。(至2022年5月底,已全额上缴国库)。
2.部分上级专项补助款未及时拨付用款单位。2021年上级对榕城区追加专项补助款(含财力性补助)共211786.46万元,至2021年12月底区财政局共拨付使用189652.17万元,尚有22134.29万元未拨付。
3.少列财政支出,涉及金额29525万元。
4.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2021年,市分配我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合计6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拨付到项目金额48018.54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1544.79万元,实际支出率为44.87%。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本级54个一级预算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筛选延伸审计6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涉及金额64.99万元。
2.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2个单位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细化。
3.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8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190.20万元。
4. 区文化馆购买软件开发费未登记入单位无形资产账,涉及金额29.92万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区图书馆在库存现金及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中未反映 “图书借书证”押金收支情况。
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个单位购买保安保洁服务未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3.19万元。
(三)区总工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榕城区总工会2018年至2020年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无预算列支会议费,涉及金额7.94万元。
2.现金管理不规范。
(1)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比例偏大。2020年区总工会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114.01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6.96%。
(2)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3.未及时清结往来款项,涉及金额6.72万元。
4.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0.17万元。
二、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审计
组织对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东阳、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规定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2.公示不规范。经抽查,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疫苗价格公示仅公示总价,未单独公示接种服务费;榕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公示使用的免疫程序、疫苗品种、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3.预防接种数字化设备、智能冰箱和后补式冷库未登记入账。2020年12月榕城区8个预防接种门诊分别收到榕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购置无偿拨入的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设备和智能冰箱(采购合同金额151.93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将该批设备登记入账,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8月登记入账。
4.会计核算不规范。经抽查,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缴二类疫苗接种收入的会计核算中通过“待结算医疗款”科目上缴财政,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二类疫苗接种收入时通过“待结算医疗款”科目确认收入。
(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涉及中央直达资金46.56万元。经审计抽查,2021年度,红旗小学、真理中学、东兴初级中学、玉浦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和支付教师膳食费用等,涉及中央直达资金46.56万元。
2.未能及时核实更新优抚对象信息,多发放已死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71万元。经抽查发现,至2022年3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存在错录优抚对象身份证号码信息共47人;多发放已死亡优抚对象(1名)抚恤金1.71万元(该优抚对象已于2018年5月死亡)。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榕城区2021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扶贫资产管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驻镇帮镇扶村、美丽圩镇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5个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扶贫资产管理方面
1.扶贫资产确权未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2020年6月15日东升街道办事处沙港社区1项产业扶贫资产确权到户;2020年10月28日仙桥街道办事处淇美村等17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进行确权。但截至2021年11月1日,上述18项资产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存在漏项。自2019年以来,榕城区共形成69项扶贫资产,截至2022年6月9日,各街道办事处已确权资产68项,未确权资产1项,为“入股揭阳市仙滘市场项目”,涉及金额3.65万元(经审计提出后,2022年6月底该资产已确权)。
3.正在运营的经营性扶贫项目未及时收取分红或电费,涉及金额140.16万元。榕东街道凤林经联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未及时收取分红或收益,涉及金额30万元,最长一笔收益收取推迟达491天;东阳街道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等8个光伏发电项目未及时向购电方收取电费,涉及金额110.16万元,最长一笔收益收取推迟达393天。
4.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榕城区仅组织实施1次产业扶贫风险评估(实施时间为2020年5月),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
5.扶贫项目实施前未按规定进行论证评估。榕城区有17个产业扶贫项目涉及金额102.72万元在项目实施前没有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论证评估。
6.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评估要求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抵押担保协议或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梅云街道伯劳社区相对贫困户与揭阳市榕城区至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等10个扶贫项目均未按评估要求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抵押担保协议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
7.扶贫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梅云街道潮下社区对该社区的光伏发电站项目没有进行经常性监测,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联系厂家到场检查处理。2021年6月26日,该发电站已出现明显异常,但潮下村监测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导致2021年7月发电量为0KWH。
8. 榕城区仙桥街道顶六社区口吴经济联合社“溪口市场建设项目”工程的结算造价未送财政部门审核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对,涉及金额444.02万元。
9.项目投资收益未及时分配到扶贫户,涉及金额120.25万元。榕东街道办事处凤林经联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投资收益未及时分配到扶贫户,涉及金额120.25万元,收益分配不及时最长推迟101天。
10.项目投资协议到期未及时安排新投资项目,造成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7.99万元。榕华街道办事处扶贫项目资金143357元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存放于榕华街道巷畔经济联合社,处于闲置状态;西马街道办事处扶贫项目资金36500元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处于闲置状态。
11.产业扶贫项目收回的资产未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7.17万元。2020年7月30日,梅云街道石头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石头社区扶贫对象签订协议书,约定将扶贫开发资金7.17万元用于购置商业制冰机、点单机、桌椅组合等生产设备并由扶贫对象经营奶茶店使用,经营收益由其自行支配。2020年12月5日,扶贫对象因经营不善暂停该项目,所使用的精准扶贫开发资金购置的生产设备由村委会保存。至2022年6月10日,该资产仍处于闲置状态。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
1.部分符合条件人群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榕城区低收入家庭人员中,有18户50人符合条件未纳入低保,其中符合低保标准的有17户49人,符合单人保标准的有1人。
2.部分符合条件人群未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榕城区防返贫监测对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孤儿名单中,有18人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全额资助参加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人员4人、农村低保人员1人、低收入家庭人员13人)。
3.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时审核确认不到位。榕城区1户低收入家庭经综合评估,家庭月人均收入2122.18元,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不符合低收入家庭纳入标准,但区民政局和新兴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收入审核确认不到位,于2021年11月将其纳入低收入家庭。
4.部分低保对象不符合低保纳入标准,违规发放低保金2.55万元。榕城区1名低保“单人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不符合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收入家庭标准,即该对象不符合低保“单人户”纳入标准,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向该对象违规发放低保金2.55万元。
(三)美丽圩镇建设方面
部分街道未完成创建美丽圩镇专项规划编制。截止2022年2月底,仙桥街道、梅云街道未按《揭阳市榕城区创建美丽圩镇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创建美丽圩镇专项规划编制。
(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
1.村两委干部兼任本村农村文体协管员,涉及7个街道47个村共47人。
2.供水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2020年12月1日,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道山东围经济联合社与揭阳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直供水改造管道安装工程合同书,工程合同造价为553.84万元。合同约定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但截至2022年6月底,供水到户仅接入1300多个水表,还差400多个水表未接入,工程尚未完工。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
组织对区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榕城区二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8422.03万元,仅完成年度预算的89.31%,未进行预算调整;2021年7月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列支新增的19个行政事业单位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系统的养老保险基金,共598.92万元,未及时调整基金预算。
2.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涉及金额6.27万元。2021年度,2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实施“静脉穿刺置管术”而收取“静脉穿刺置管术费用”的问题,涉及金额4.3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违规收费4.11万元、职工医保违规收费0.27万元);2家医疗机构存在同一天对同一名患者收取2次以上“静脉留置针护理费”的问题,涉及金额0.04万元(均为城乡居民医保违规收费);7家医疗机构存在产妇顺产当天胎心监测单独收费的问题,涉及金额1.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违规收费1.58万元、职工医保违规收费0.27万元)。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组织对榕城区2018年至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特困供养人员重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金额5.14万元。2018年至2020年榕城区享受特困供养人员,重复领取“两项补贴”264人次,涉及金额5.14万元。
2.向死亡人员账户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金额2.07万元。榕城区2018年至2020年死亡人员账户发放“两项补贴”102人次,涉及金额2.07万元。
3.非低保对象违规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金额8.30万元。榕城区2018年至2020年非低保对象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4人次,涉及金额8.30万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区民政局每月均将收到补贴与支付补贴两笔业务记账同一笔分录中。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榕城区北环路工程建设跟踪审计
组织对榕城区北环路工程建设[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北环路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变更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于2018年9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但截至2022年6月仍未办妥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基建手续。
2.部分重大变更施工设计图未经图审。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涉及结构类变更事项在未经有关图审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下就交由施工单位施工,其经济和技术指标的合理性无法保证。如:莲花大道北段路基涌泉采用碎石盲沟排水处理、引韩干管榕城段与揭东段连接点龙石村排水管道等变更事项。
3.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于2018年9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合同建设工期为5个月,且应于2019年1月31日竣工。区住建局虽于2019年6月26日向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提交《关于天福东路榕城段建设工程等项目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工期延长有关事项的请示》,将该工程完工日期延长至2019年12月底。但至2022年6月,该工程只完成总量的80%,建设工程进度缓慢。
4.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经审计现场抽查发现,该工程存在部分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的现象。如:
(1)排水工程:北环路段已完成的排水沉泥井未按沉泥结构设计施工;部分设计的圆形检查井以矩形检查井代替,与设计施工图不符。
(2)绿化工程:部分乔木(大花紫薇、细叶榄仁、人面子)高度、冠蓬与设计施工图不符;部分灌木株高与设计施工图不符;所有树池现场面积与设计施工图规格不符。
(3)道路工程:绿化带路缘石现场抽查规格与设计施工图不符;人行道花岗岩平道牙现场抽查规格为与设计施工图不符。
5.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的排水工程存在多报款项的问题。如:有7个支管圆形检查井及77米管道在没有建设的情况下,将其列为已建设完成项目向区财政局申请项目工程进度款,涉及资金约4万元。
6.监理旁站记录不规范。部分隐蔽工程旁站记录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施工情况叙述不详细。如:桩位、行车道水稳基层、引韩垫层浇筑等监理旁站记录。
7.个别变更事项不规范。该工程存在部分变更事项不规范的问题,如:设计单位未在引韩干管榕城段与揭东段连接点、龙石村排水管道变更事项工程联系单出具相关同意变更意见;监理、施工单位未出具北环路K0+640-K1+120段垃圾清理变更事项现场工程量签证单。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西马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点支流水质不达标
2020年12月西马街道善行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V;2022年4月西马街道吊桥河南河口断面、南北滘河北河口断面、善行桥断面、仙滘内溪口断面水质类别均为劣V,不符合“全面消除劣V类”的目标要求。
(二)水环境治理工程超期未验收
2020年8月31日西马街道办事处与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榕城区榕江南北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西马街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324.73万元,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2020年9月28日财政所直接支付工程款90.38万元,2021年2月7日办事处拆迁户付工程款90万元。截至2022年6月,该工程已完工未组织竣工验收结算。
(三)违法图斑未完成整改
2017年2月至2022年4月,西马街道辖区内涉及卫片违法图斑共2宗,均为2020年第四季度第二批次卫片。其中7271号“农村一户一宅用地”图斑截至2022年4月尚未上报完成整改。2022年5月,该办执法队已对该违法用地采取控停措施。
(四)政务热线投诉事项未及时处理
西马街道办事处12345政务热线超过期限未办结业务共10单,其中涉及自然资源的投诉举报件共4单。经审计提出后上述4单投诉件已办结。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统筹审计力量,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工作,涉及6个单位7位领导干部,共出具审计报告7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中心医院等6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9407.33万元;
(二)区中心医院等6个单位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涉及金额2872.89万元;
(三)西马街道办事处等3个单位部分资产购置和项目建设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49.20万元;
(四)揭阳东山中学公用经费违规支付教师伙食补助,涉及金额42.55万元;
(五)西马街道办事处等4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7.77万元;
(六)区残疾人联合会等4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报销要件不足,涉及金额25万元;
(七)区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11.44万元;
(八)区慢性病防治院违规发放高温补贴,涉及金额9.42万元;
(九)区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超范围列支费用,涉及金额8.35万元;
(十)区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医用材料、药品收费不规范,涉及金额8.19万元;
(十一)揭阳东山中学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款、学生体检费未清结上缴,涉及金额4.21万元;
(十二)区慢性病防治院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
(十三)区慢性病防治院开具一般户未在区财政部门备案;
(十四)区残疾人联合会等3个单位库存现金超限额;
(十五)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招商办公室(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榕城工业园发展滞后;
(十六)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招商办公室智慧共享人力资源管理产业园项目未有效发挥效益。
八、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1至2022审计年度中,审计发现区慢性病防治院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区中心医院医疗服务管理不规范、西马街道办事处工会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等违纪违规问题12宗,已按有关程序分别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区医疗保障局处理1宗,移送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处理1宗,移送区教育局处理1宗,移送区卫生健康局处理2宗,移送区财政局处理7宗。
对上述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纪违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九、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完善收入组织协同工作机制,深入培育和拓宽财源,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和促进收入增长;要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认真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努力节约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各部门各单位应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定相关资产经营使用的审核报批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要予以临时配置调剂使用,充分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增加政府国有资产收益;应按规定科学计划、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力度,健全项目经费细化预算管理。各预算单位需紧扣中央“过紧日子”的工作部署,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经费审批程序,规范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实到工作谋划、实施、考核之中,要认识到“过紧日子”不是紧民生,而是把钱花在刀刃上,把更多真金白银投入到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事业上来,用有限的财力和资源解决老百姓最关切的事。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依法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增强审计监督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