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上午,榕城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上传播爆恐音视频,并迅速通过网警技术手段查明该网民身份为黄泽某(男,榕城新兴人)。
2017年11月17日18时,传播该爆恐音视频的违法嫌疑人黄泽某被传唤到榕城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黄泽某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8时许,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家中,使用手机用微信昵称“ZK”在微信群“生日快乐”群中一段涉及杀人、砍头的爆恐音视频,转发至所在的“三角美食交流群””微信群中给其他人观看。该恐怖视频已造成不良影响,违法嫌疑人黄泽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黄泽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我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