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6日上午,榕城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爆恐音视频,画面暴力、血腥,后榕城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对传播该视频的网民进行身份查实。2017年11月27日下午,传播该爆恐音视频的违法嫌疑人曾某炼(男,榕城区新兴街道人)被传唤到榕城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曾某炼于2017年11月14日凌晨,在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义和路南居委家中,使用手机用微信昵称“ADW世界钟表哥-苹果二手机”在微信群“新红领巾”群中看到一段涉及杀人、砍头的爆恐音视频,后因好奇心理转发至所在的“生日快乐”微信群中给其他人观看。该恐怖视频已造成不良影响,违法嫌疑人曾某炼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曾某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榕城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