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21时58分,群众周先生报称:他向微信好友购买价值6400元的口罩,对方通过微信收账之后未交付口罩并删除了双方的好友关系。伍某明因为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2月28日10时许,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的民警抓获。
现查明:2020年2月上旬(具体日期记不清楚),犯罪嫌疑人伍某明在微信账户“nmwda0”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有口罩、体温枪卖”,以此销售口罩和体温枪。于2020年12月12日晚上,微信用户“Ling60006000”(周先生)浏览到该条信息之后,主动通过微信联系犯罪嫌疑人伍某明并询问其所销售的N95口罩的价格,伍某明回复对方:“N95口罩一个价格为16元。”随后周先生向伍某明购买该款口罩400个,价值共计人民币6400元,周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货款6400元支付给伍某明;于2020年2月12日14时多,周先生收到货物后打开发现里面装的是两个半成品的口罩,周先生通过微信语音联系伍某明,伍某明一直没有接听,周先生才知道被诈骗。犯罪嫌疑人伍某明因卖口罩的形式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伍某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伍某明刑事拘留三日。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