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晚上,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榕城区天福东路与东一路交叉路口“中居酒吧”正在营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榕华派出所、网警大队开展调查,随后将涉嫌人员林某雄带到榕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2020年1月31日至被查获时,违法嫌疑人林某雄经营的中居酒吧没有按紧急状态的决定暂停营业,还让客人在酒吧里消费的违法事实。
林某雄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对违法嫌疑人林某雄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