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2日20时46分,东兴派出所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一群众报称:其举报2号路二奶街最后面路段接近红绿灯“心一足道”现在该沐足店还有营业,从外面看进去以为没营业,实则从去年已经营业到现在。我局立即指派东兴派出所、网警大队开展调查,随后将涉嫌人员黄某平带到东兴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2020年2月2日至被查获时,违法嫌疑人黄某平经营的“心一足道”店没有按紧急状态的决定暂停营业,还安排技师为客人服务的违法事实。
黄某平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违法嫌疑人黄某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