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下午,我局转接省厅推送线索,嫌疑人黄某新有从事“口罩”电信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接报后,我队立即联合榕城刑警开展侦查。在市局网警支队的支持下,16日下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新抓获归案。
经查,嫌疑人黄某新交代其于2020年1月31日左右,利用微信以卖口罩为由诈骗被害人12500元,后将其微信删除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黄某新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新处以刑事拘留。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