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30日12时38分,我局接110指令,何先生报称:其在家中微信上购买一批口罩,被对方以需要定金为由诈骗。接报后,榕城网警联合仙桥派出所开展调查,发现蔡某滨(男,广东普宁人)有作案嫌疑,并于2月1日到蔡某滨住宅内传唤蔡某滨到仙桥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明违法嫌疑人蔡某滨于2020年01月29日,其在微信上以卖口罩交定金为由诈骗了何先生人民币150元的违法事实。违法嫌疑人蔡某滨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违法嫌疑人蔡某滨的行为已构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榕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