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3日我局接邝先生报警称其网上买口罩被骗25000元。我局专案组研判分析后,发现卢某萍(女,广东普宁人)和郑某桐(男,广东揭阳人)有重大嫌疑,并于2020年3月14日将其抓获。
经查,卢某萍将其微信账号和支付宝借给郑某桐,并于2020年2月12日帮助郑某桐与受害人邝先生联系,以出售10000个口罩为由收取对方支付宝转账25000元,卢某萍将款项转给郑某桐,从中获利2000元,后卢某萍发微信给邝先生称是别人用她的微信在操作卖口罩,邝先生发现被骗遂报警。卢某萍、郑某桐的行为涉嫌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对犯罪嫌疑人卢某萍、郑某桐处以刑事拘留。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