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14时许,我局接上级转发关于我辖区尤女士被诈骗线索。经我局专案组分析研判,发现黎某岳有重大嫌疑,并于15时许,我局网警大队联合东兴派出所在揭阳市榕城区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黎某岳。
经查:黎某岳用微信发朋友圈出售口罩,2月25日,尤女士通过微信向黎某岳购买100个口罩,并通过微信转了350元给黎某岳,黎某岳接单后通过微信向“涛涛”下单100个口罩,并转账320元给“涛涛”,后尤女士再向黎某岳购买口罩,分4次转钱给黎某岳,每次转账175元,黎某岳再次接单后,并没有向“涛涛”下单,后“涛涛”因购买不到口罩无法发货并将钱退还给黎某岳,黎某岳收到钱后并没有将钱退给尤女士,而是以“再等等”为由拖着,后来将还尤女士的微信拉黑。黎某岳总共诈骗尤女士人民币1050元。
黎某岳的行为涉嫌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对违法嫌疑人黎某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