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9日我局接林先生报警称:其向微信好友花费23900元购买2000个口罩,对方收钱后无发货且无法联系,发现被骗。我局专案组研判分析后,发现方某伟有重大嫌疑,并于2020年3月11日将其抓获。
经查,2020年2月6日17时多,林先生向微信好友方某伟购买2000个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向对方付款23900元,方某伟称二天后发货,但林先生未收到货,发信息给对方也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林先生才发觉被骗。
犯罪嫌疑人方某伟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犯罪嫌疑人方某伟处以刑事拘留。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