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3日14时37分,西马派出所接110警情:林先生报称其受美食协会邀请,与其它商家约4、50人一起备货到西湖公园准备举办美食节。现有一自称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要求他们离开,否则就要抓人。现现场人员聚集,要求解决问题。接报后我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经了解系西湖公园管理处将场地转租地上作举行美食节之用,美食节承办方向入驻商户收取租金。因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剧,不宜举行大型聚集活动。区政府相关部门取消美食节活动。商家与承办方在协商退租金的过程中引发纠纷。经查明:涉案人员陈某标与西湖公园管理人员协商的租赁时常为七天、其在微信群聊中跟各摊主约定租赁时常为三十一天,后各摊主姚先生、周先生等多人来到我所报称被陈某标多收取租金受骗。
现查明:陈某标与西湖公园管理处协商举办美食节的实际租赁时长为7天,其在“西湖公园美食节沟通群”内发布招商信息,跟各摊主约定租赁时长为31天,陈某标对参与美食节30多家商户以租期短骗长的方式,先后骗取30多家商户的租金等人民币十余万元。后因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剧,揭阳市榕城区政府取消美食节活动,而陈某标既没有及时积极配合政府的防疫政令,还拒不退还举办美食节多家商户的租金并逃跑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陈某标处以刑事拘留。
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