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从2019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谢某雪便通过手机,在微信群里发布了对榕城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榕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榕城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揭阳市医学会工作人员,揭阳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等六人的不实言论,在网络上对上述人员进行诽谤,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犯罪嫌疑人谢某雪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网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