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榕府〔2022〕42号
各镇(街道)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七届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榕城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
2022年11月2日
揭阳市榕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政务服务“三个最”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以及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5〕28号)、广东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粤纪发〔2013〕27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榕城区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资源出让、转让、发包、租赁等交易行为以及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适用本意见。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资料、无形资产、经营项目和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资源,有偿出让、转让、发包、出租给本集体组织成员或以外的单位、个人经营或使用,并订立合同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三、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指利用财政资金、农村集体资金以及其它资金建设的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的过程。
四、组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民主决策、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平调、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六、各镇(街道)成立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镇〈街道〉交易中心”),由镇(街道)纪检、农业农村、财政、行政执法、规划建设、司法等职能部门组成,并配备专门场所、交易设备等必要设施,作为本辖区各村(社)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中介服务、交易管理和监督机构。
七、镇(街道)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各种服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一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二)提供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场所。
(三)审核交易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四)组织交易双方进行相关的交易。
(五)协调维护好交易场内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秩序。
(六)调解交易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所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七)做好交易资料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的存档以及管理。
八、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中交易(招投标)主体包括项目权属主体、项目受让(承建)主体和项目交易代理主体。项目权属主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受让(承建)主体是指具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或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项目代理主体是指镇(街道)交易中心。
九、应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交易的资产资源项目包括: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经营、出租、出让、转让等,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项目。
(二)应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其他项目。
(三)法律法规、上级和我区文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十、应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的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一)施工的单项合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三)对使用捐赠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捐赠方与受赠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参照本意见实施。
(四)法律法规、上级和我区文件对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十一、对因规模或条件未能达到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进行的公开交易或公开招投标,但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认为确需进入的,可向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该交易中心同意后可进场交易或招投标。
十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可以采取挂牌、拍卖、招标等方式,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十三、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招投标的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一)民主表决
1.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讨论确定拟交易项目,对拟交易的标的物提出交易价格估算(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参照同期同类型资产资源市场价格水平拟定交易标的底价),将交易标的底价等主要交易事项提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如实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民主表决表》。表决的事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公开交易的集体资产资源项目名称;(2)交易性质(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及交易对象范围;(3)交易底价及递增情况;(4)合同期限;(5)交易保证金数额;(6)违约责任。
2.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讨论确定拟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设计、造价预算等工作。工程预算造价高于5万元(含5万元)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拟定招标底价,形成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工程预算造价高于20万元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作为招投标最高控制价。所有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须提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如实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的事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名称;(2)工程建设地点、内容、承包范围、质量要求;(3)工程建设工期;(4)明确竞标者的资格条件并不少于3家;(5)明确招标方式;(6)违约责任。
(二)交易与建设项目招标申请
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交易项目的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交易或招投标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未向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的,原已经民主表决通过的结果,不能作为日后向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资产资源公开交易申请的佐证资料。
1.进入镇(街道)交易中心进行资产资源项目交易的,出让方(出租方)应当先向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准予交易的批准材料(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意向立项申请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民主表决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方案》、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记录及公示等材料)。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出让方〈出租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等材料)。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标的物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
(4)交易合同样本。
(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准予招投标的批准材料(包括:《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记录及公示等材料)。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建设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等材料)。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预算〈审核〉造价书、设计图纸、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相关证明等材料)。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审核受理
镇(街道)交易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备且属于本机构业务范围的交易申请,应进行受理登记。对资料不完备,或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属于本机构业务范围的交易(招标)申请,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说明理由,镇(街道)交易中心保留申请表及资料复印件备查后,其余资料退还申请单位或个人。
(四)信息发布
对受理的交易(招标)申请,镇(街道)交易中心应当根据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提供的相关内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镇(街道)交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公开发布信息;项目权属主体方也应同时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布。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组织交易(招投标)
镇(街道)交易中心应于交易日在本机构场所内(或线上交易平台)组织交易(招投标)。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项目如仅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标的物底价协议成交;如有2家以上(含2家)提出受让申请的,应当采取竞标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不低于标的物底价)得的方式成交。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须有满3家以上(含3家)提出承建申请方可组织招投标,采取低价中标法、综合评标法、求平均值法等方式确定中标人;如低于3家以下提出承建申请的,应予以流标,待重新发布招投标信息公告后,另行组织招投标。
若没有受让(承建)申请的,经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同意,可选择续期发布交易(招投标)信息后另行组织交易(招投标),或重新提交《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方案》(《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及相关资料后另行组织交易(招投标)。
(六)交易(招投标)确认
交易(招投标)双方就交易(招投标)条件达成一致的,应当现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工程类由交易中心出具《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并相互约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完成交易(中标)确认后,镇(街道)交易中心应及时在镇(街道)交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同时发布交易(招投标)结果,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也应将交易(招投标)结果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应自交易(招投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前的约定到镇(街道)交易中心现场进行合同签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合同应当载明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双方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合同应当包括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在交易(招投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承建)方没有与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3次以上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招投标)活动,并计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
(八)归档备查
交易(招投标)成功并签订合同后,镇(街道)交易中心应对每一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与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分别归档备查。
十四、根据公布的出让(出租或建设方)交易(招投标)信息,受让人(承建方)应在交易或招投标规定时间内向镇(街道)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受让(承建)意向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属于法人的,应审验营业执照副本,提交复印件。
(二)受让(承建)意向人的资信证明。
(三)缴存交易(投标)保证金单据。
(四)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五、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保证金额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20%,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交易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提前缴存的办法,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报名日当天提供缴款凭证进行核对。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或招投标),对未能成功竞得的受让(承建)意向人所缴纳的交易(招投标)保证金,应在相关交易(投标)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十六、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检查、协调和指导工作;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具体监督和管理;村(社)监事会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见证监督职责。
十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应有邀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及监事会成员到场见证监督。
十八、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出让方(出租方或建设方)应根据已发布的交易或招投标日,提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参与见证和监督;如已告知但不到场见证监督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项资产交易(招投标)的监督权。
十九、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影响,导致交易(招投标)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经处理仍未能解决的,镇(街道)交易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共同作出延期交易(招投标)、中止交易(招投标)、终止交易(招投标)的决定,并应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公告。
二十、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产权交易纠纷或招投标纠纷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向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涉及应税项目的,按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镇(街道)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意见,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人员违反本意见规定进行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揭阳市榕城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揭榕府〔2015〕30号)和《揭阳市榕城区365彩票官方下载手机_bt365体育投注官网_世界杯365体育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加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揭榕府〔2019〕2号)不再执行。
附件:相关表格模板
镇(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意向立项申请表榕城区
填表说明:1.表中选择项请在□内打“√”。
2.本表请用黑色或兰黑色钢笔、水性笔填写。
镇(街道) 村(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表决表
榕城区镇(街道)村(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交 易 方 案
榕城区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制
榕城区 镇(街道) 村(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 易 方 案
我 村(社)将 委托榕城区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交易项目名称: ,制订交易方案如下:
一、资产资源情况(多于一项资产资源进行交易的,应附表说明资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交易资产资源类型: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房产物业□ 其他□。
2.资产资源座落位置: 。
3.资产资源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
4.交易资产资源的数量: 。
5.交易资产资源的用途: 。
6.交易资产资源的现状: 。
(二)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 。
2.土地所有权证号: 。
3.土地使用权人: 。
4.土地使用权证号: 。
5.地 号: 。
6.宗地系列号: 。
7.房产所有权人: 。
8.房产所有权证号: 。
(三)抵押情况
1.抵押权人: 。
2.他项权证号: 。
3.抵押期限: 。
二、交易要求(多于一项资产(资源)进行交易的,应附表说明交易要求)
(一)交易性质:出让□ 转让□ 发包□ 出租□ 其它:
。
(二)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三)租金、转让金、承包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行保证金:
1.起租价□ 转让底价□ 投包底价□: ,合计 ;
2.租金按月□ 季□ 年□收取,每月□ 季□ 年□ 日前交付当月□ 季□ 年□租金;
3.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在竞(租/投/买)会举办当日以现金□ 现金支票□形式缴纳/在竞(租/投/买)会举办前 日以现金□ 转账□ 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4.合同履行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竞得人所缴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
(四)租赁□ 承包□ 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 基建期□: 个月/日。
(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出让方□ 出租方□ 发包方□或受让方□ 承租方□ 承包方□承担。
(六)合同的签订:
自签署《 镇(街道) 村(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其他
(一)资产资源交付时间: 。
(二)资产资源交付方式: 。
(三)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四)村(社)监事会成员:
。
(五)交易地点: 。
(六)榕城区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本方案、《榕城区 镇(街道) 村(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申请表》及附件制作的竞租/竞投文件,由 村(社)监事会成员
(人员姓名)审议、核准,并加盖 公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方案所有空格应如实填写,如没有该项内容的,请在空格中填写“无”;
2.有选择项的,在项目选项后面的“□”内打“√”;或进行涂黑(如■);
3.本交易方案一式三份,申请单位、镇(街道)交易中心、申请单位公示一份。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XX〔XXXX〕第XX号
出租方:揭阳市榕城区XX镇(街道)
竞得方: 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XX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揭阳市榕城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揭榕府〔2022〕42号)规定,竞得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揭阳市榕城区XX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通过XX方式,竞得以下标的物,成交价为人民币XX万元整(小写:¥XX元),现签订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标的物:
二、签约时间和付款方式:
三、标的物交付:由出租方与竞得方协商交付。
四、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成交确认书经交易中心、出租方、竞得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它事项:
七、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交易中心、出租方、竞得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竞得方(签章):
交易中心(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镇(街道) 村(社)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
注:工程质量要求,按建设方招标文件或招标合同要求简要填写。
镇(街道)村(社)工程招标方案
招标单位: 镇(街道) 村(社)
XXXX年XX月X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程招标控制价等内容)
2.招标单位
项目单位:
单位法人:
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为
工程质量要求
三、招标组织形式
拟委托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拟采取 方式进行招标,拟采取 方式进行评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五、工期要求
六、其他要求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XXXX〔XXXX〕第XX号